天首发展: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及收款事项等 公司及董事长等收警示函

e公司讯,天首发展(000611)10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23日收到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对公司及其董事长邱士杰、副总经理李波、董秘姜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称,内蒙古监管局经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及收款事项、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业绩预警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内蒙古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负有主要责任的邱士杰、李波、姜琴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