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利润最大的非政府无疑,土地出让金、企业税金、购房者契税,所得税等,当然还有银行贷款的利息收入,作为获利最丰者,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就不难理解了,但同时你又是制度的制定者,个人认为从预售证发放之日起,政府就承担起了房产如期竣工交房的担保责任,房产商的预售许可是经你们评估过的,预售许可证是你们颁发的,老百姓看重的是政府的权威,一旦房产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等突发情况,你们就应该承担监管不力,担保连带责任,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提供资金来保障购房者的利益。同时为公共财政损失进行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在政府指导、监督、巨大利益分成下的房产预售制度不应该是一张大赌台,而应该是百姓心中的定海神针,能否把几个问题楼盘的后续工作处理好,是在考核你们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别让人民失望。
如果会担当,那还会有腐败?
有道理,要获得审批之权,自然要承担核准之责。如果只审批,不担责。那何必画蛇添足,徒增市场成本。
政府是谁这问题 牵扯可大了
今年这类事情很多,新闻里也报道过很多次,但zf的声音几乎都是同一句话,走法律途径。
楼主既具法理,又较善意,在依法治国方略下,但愿政府能倾听民意,关乎老百姓正当权益!顶楼主
政府本来就有担保责任,问题是谁能强制政府在楼盘烂尾后马上启动抢救计划?
啊就笑笑哉,有没有担保责任由法律会判断,而不是靠你说说的。
有句成语叫:一丘之貉!
再这么下去,我看不仅仅是让人民失望这么简单的问题了。很有可能发生一场由房地产开发商跑路引发的大动乱!两代人甚至三代人的积蓄因为烂尾楼或开发商跑路而灰飞烟灭,哪个家庭承受得了?!由此而引起的房贷烂账、死账将会拖死各大银行,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所以,政府应该早一点清醒、早一点决策。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我心里真的不知道政府到底是干什么的,
还有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呢,监管失职,怎么可以一句走法律途径就可以推脱的
你前半句应该写(政府是谁的?)
对,先把那些贪官污吏给走了
政府只要一句话、卖现房、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什么纠纷都没、法院、公安省力多了、烂尾楼只与开发商有关?要预售、政府需担责、否则维稳不易、简单的事要办复杂、权钱勾当而已
对,政府允许卖预售,当然要负责。
担保责任不现实,那以后房产公司跑路就更多了,但至少应该对法人的财产有限定,有控制,不至于出现房产公司倒了,房产老板没有损失反而卷了钱跑了。
政府会来担责么?真要政府来负起担保责任,它就只会允许国资开发房产了,又不是回到老路了么。买房的时候只能靠自己多长个眼了,少碰小地产商的房子。
现在政府的审批都是一批了之,缺乏后续监管。
瞎扯,要大家的公共财政为你们的盲目投资买单。
某家企业还是政府发的营业执照呢,他欠的钱也要政府来担保责任?
一丘之貉
是应该担当!但担而不当!绍兴现在多少烂尾或者正在向烂尾迈进的!政府管吗?哪怕是拿到房的多种问题!郎诗的豆腐渣精装!翡翠的私改规划!太多!
政府只负责用权收钱,后果概不负责。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