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关系迁移

本人在2014年7月底把户口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迁回老家漳平市象湖镇,当时只把户口关系迁回老家了,没有迁计生关系。今年二孩出生,回漳平市象湖镇去办计生证明,象湖镇计生办的人说计生关系在厦门,他们找不到我的资料,说厦门这边可能把我的计生关系删除或者迁移,要求找厦门给我们办一孩的社区把计生关系恢复迁移到漳平市象湖镇才给开计生证明。厦门这边的答复是计生关系会随户口迁移自动迁移,无需单独迁移,请问是否真的是这样?如果不是这样,现在厦门这边说他们也查不到我的计生关系,请问要如何处理?如果说计生关系真的跟随户口迁移,象湖镇那边却以查不到资料为由不给二孩办理登记手续和开计生证明,按他们的说法,他们可以以计生关系不在他们管理为由拒绝开证明,我要找哪个部门投诉处理?
邓振东同志:
2016年4月5日我局收到市信访局转来关于你的计生关系迁移诉求件,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统计口径规定,计生关系由男方户籍地管理,但原已管理的应先提交迁移申请并经户籍地同意后方可迁出,否则应由原管理地继续管理,不得删除或迁出,至2016年4月5日象湖计生办从未收到杏林街道关于你夫妇的计生关系迁移申请,所以象湖计生办没有将你们的计生关系纳入管理, 2016年4月5日你委托父亲邓光玉到象湖计生办办理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计生办工作人员通过福建省全员人口信息服务系统没有查询到你夫妇的计生信息,为准确掌握你们夫妇的婚育情况,工作人员让你到杏林街道了解你的计生关系归属并办理迁移手续,同时通过查阅你夫妇的相关证件并与杏林街道计生办对接后于当日将你夫妇的计生关系纳入管理,你在不知计生关系已经纳入象湖镇管理的情况下向网站诉求,现该诉求件已办决清楚,如有疑问,请到市卫计局基层指导股咨询,咨询电话:7522565,特此回复!
(漳平市卫计局于 2016-4-19 11: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