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问下户口在佛山,社保在佛山已经买了6年多,如果社保转到西安买够15年。按哪里的标准领取?是户口所在地?还是哪个地方交的多就按哪里的标准领取?
1、两地参保的,领取标准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2、女性如果满40岁,社保还能转移吗?
3、如果交了6年,再转买居民保险,需要到哪里办理?居民保险可以和职工保险累计吗?也是累计满15年吗?
4、居民保险高明户口可以在禅城区办理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span>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关于养老金计发办法:
若参保人符合在西安申领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请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若参保人符合在佛山市申领基本养老金,佛山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严格按照《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文件计发基本养老金。
关于保险关系转移: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均可办理保险关系转出,请向转入地社保部门咨询是否接收。
关于居民医保问题:
参保人需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居民医保不累计年限,且居民医保只有医疗保险。若参保人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也需在户籍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办理个人参保,可参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一档。
2017-10-14 11: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