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污水处理随意排放到地底下

局长,您好! 相信您正在非常努力的为我们城镇乡村的环境做努力!首先非常感谢你们的付出,让我们拥有美好的家园。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发现存在破坏我们环境的人和事,我绝不能看着不理会。事情具体是这样的:该事发生于长乐镇安宅村,现处于环境规划期,我们都能积极配合村干部做规划,但是现在有些村干部欺上瞒下,私自处理污水,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并且不正规使用排水管道,还强迫村民将污水排到自家的地基下面,不从,便来硬的!我绝不能看到这种事情得发生!相信局长市绝对值得我们信任跟依靠的!希望局长能严肃处理该问题!
吕安萍(先生/女士):您于2017年7月3日,向嵊州市环境保护局反映的长乐镇新安村安宅自然村污水管网安装问题等相关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7月7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接到你反映的信访事项后,我镇驻村指导中心(四中心)工作人员和新安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到现场踏勘,组织相关住户进行了沟通协调,在2017年7月4日达成调解方案,各方同意暂时保留现状,原有阴沟进行硬化处理,待房屋进行修建(翻建)时重新规划设计污水管道。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嵊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经办人:吕秋生 联系电话:13106337828
嵊州市长乐镇 201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