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刚刚过去不久,全国各地大中小学校学生都已重返校园。新学期伊始,一大波重磅教育新政策迎面袭来,这些政策将给你家孩子带来哪些影响?快仔细看看吧!点击以下思维导图快速浏览本文核心内容(双击可放大)↓↓↓↓↓↓↓
一、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为择校热降温教育部2月23日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需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给“择校热”降降温!
1、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4、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5、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6、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8、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9、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10、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整体谋划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为择校热降温2月23日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整体谋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三个统筹:
1、统筹制订招生入学办法。要统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重点大城市和市县招生入学工作。要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2、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3、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当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要积极稳妥推进所有地市、县(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积极稳慎推进多校划片;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三、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再为择校热降温“分数不够,特长来凑”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成为一些爸妈的“拼娃”方式。但是,这招快行不通啦!
教育部2月23日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要逐步压缩中学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对推进多校划片、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这也就意味着,2020年之后,“特长生”这个持续多年的“择校”方式,将正式成为历史。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
四、四部门重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参加课外培训班一直是家长们比较纠结的事情。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6类突出问题: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2、对无证无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3、对无证有照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证。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学科)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此次重拳出击,将为疯狂扩张中的校外培训机构再套“紧箍咒”,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
五、高等教育首个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发布
教育部日前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这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首个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涵盖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587个专业,涉及全国高校56000多个专业点。据介绍,这一国家标准明确了各专业类的内涵、学科基础、人才培养方向等。对适用专业范围、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都做了明确要求,特别对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教师学科专业背景和水平、教师教学发展条件等提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要求。同时,明确了各专业类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信息资源、教学经费投入等要求。
六、2018将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的短板,学前教育要想获得长远健康发展,首先要在法律制度层面上获得一席之地。近年来学前教育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政府出台《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建设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等规章制度。
教育部已明确2018年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大对办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部分地区实施推迟上学弹性离校彰显人性化为确保学生每天有10小时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2月23日,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迟中小学生早晨到校时间。2月24日,黑龙江规定全省中小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高中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上课时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上海小学生放学后学校提供看护服务,家长更省心了。目前,不少地区已经陆续开始实施“推迟到校时间”、“弹性离校制度”。
学校下午3点半放学,如何接送孩子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教育部部长陈宝生3月3日经过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时表示,教育部将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的相关政策问题,探索依靠社会力量解决“3点半放学”问题。陈宝生说,一些地方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比如一些地方规定中小学校后服务全覆盖,尝试“弹性放学”等。下一步,教育部将总结成功经验,并对出现的问题密切跟踪。
八、多地出招促校园安全、整治校园欺凌长期以来,校园欺凌、在校安全等问题牵动着家长的神经。对此,多省份出台相应政策,对学生的安全予以保护。
为防止校园欺凌,2017年底,教育部等多部门出台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各中小学校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武汉市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月1日起正式施行。贵州则提出实施了“护校安园”工程,加强校园欺凌、暴力行为和性侵学生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在上海,开学第一天,一套全新的公共安全教育教学补充读本被发放至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并首次推出电视公开课,向广大青少年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和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技巧。
九、陈宝生:为教师办好六件事3月3日下午4点,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第一个在“部长通道”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要办好六件事。这六件事是“一提、二改、三育、四用、五保、六尊”。“一提”就是提高地位、提高待遇。“二改”就是改革教师编制配备制度,改革教师准入和离职制度。“三育”就是要振兴师范教育,培育未来的教师,培训现有教师,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教师队伍。“四用”就是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使用他们,压担子,指路子,出点子,给位子,发票子,让他们能有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五保”就是一保障、二保护,提供经费保障、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六尊”就是全社会要提倡尊师重教,重振师道尊严。
十、新疆:综合素质成高中招生必要条件近日,新疆公布《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高中招生计划,实现以地(州、市)、兵团各师(市)为单位进行统一录取。
据了解,根据此次改革方案,高中阶段招生采取“考试成绩等级+科目计分+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成绩等级为录取门槛,科目计分为录取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必要条件。普通高中录取,需确定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艺术等4项考试成绩等级均达到c等级以上。科目计分方面,计算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物理化学合卷、体育与健康等6项原始总分。双语班计算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物理化学合卷、体育与健康、民语文等7项原始总分。新疆规定,在上述两项成绩的基础上,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或纪实性档案资料进行录取。允许将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以折算分方式计入录取总分的地区,继续进行试点。
十一、六部委支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举办职业学校近日,教育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国税总局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办法》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教师实践岗位。《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据了解,目前全国组建1400多个职教集团,覆盖了90%的高职和70%的中职学校,吸引了约3万家企业参与。但校企合作中一直存在着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不深、“一头热”“两张皮”等问题。为此,《办法》明确,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制定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围绕服务“中国制造2025”等,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遴选10个左右省份、100个左右城市、1000家左右示范职业学校(职教集团)和企业,研究制订并启动实施“十百千”产教融合行动计划,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以上禁令法规不难看出,很多家长关注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例如择校难、校园招生腐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有偿补课等,已经逐步受到重视,如果能够真正贯彻落实到实处,这些现象将会得到遏制,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也会迎刃而解,中国的教育环境和现状也将得到巨大改善。文章最后,附上18年之前教育版出台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供大家参考。(一)、2014年1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划出中小学教师行为的“十条红线”,并明确违规处理办法。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