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去年下半年在滨江学前班读书,放寒假的时候老师要求我把下学期的学费交了,我当时也没想什么,就交了2300元下学期的学费。因为我家住在新火车站附近的阳光小区,接送太远太麻烦了,所以准备就在家附近读书了。我去滨江学前班要求退还学费,校长却说不能退了,当时交学费的时候老师也没跟我说不能退。后来校长又说能退一部分,另一部分不能退。我就想说,我女儿书都领,学都还没上怎么就不能全额退还学费呢,请领导核查! 另外,我女儿上小学的问题,我户口上的地址是解放路101号,但是我买房子是买在传芳路阳光小区,也是现在的住址,按照分片,应该上哪个小学?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根据我局民教股的调查了解,目前打着滨江名号的民办学前幼儿教育的学校有好几所,比如:滨江红太阳幼儿园,滨江安托幼儿园等一些学前教学机构,您反映的小孩已交学费的学校不知道是哪一所学校,也请您留下孩子的姓名及您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对您所反映的事件作出及时的调查处理。
关于你小孩读小学一事,按照《湖南省学籍管理办法》就近入学的原则,你小孩应该属于白竹亭小学招生范围。
冷水滩区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