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享受货币分房政策的人员的公积金补贴何时可以下发?

尊敬的市长您好:打扰。这几天突然记起一事,就是15年底,柯桥区人民政府发了一个文件,绍柯政办发〔2015〕140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改革的补充意见》,大意是99年后参加工作没有享受到货币分房政策的职工,可以有每年10200元发放,连续5年的一笔公积金补贴。我查询了我交上去申请表格的时间是16年3月1日。但现在已然是17年的1月中旬,此事尚无回音。同时期柯桥区的公务员同学已经在享受,请问,问题出在哪?该如何解决?虽然不是缺这么一笔钱,但画了一个大饼,快一年了却没有任何回音,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了,不是我心目中的高校政府形象。感谢!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改革的补充意见》(绍柯政办发〔2015〕140号)的文件精神,区教体局服务中心下发通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但因教体系统涉及面广,很多教师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开具相关证明,整个系统资料审核、汇总花费了较长时间。目前,教体系统的资料审核、汇总已经结束,已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资料已经递交财政局申请资金。教体局将会进一步跟进下一步程序,争取早日将住房补贴发放到教师的公积金账户上。
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1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