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城中队根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对一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经批准私自安装排放泥浆设施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以罚款2000元,并要求其清理泥浆。这是黄岩区首次根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雨水管泥浆乱排进行处罚。
10月30日,市政工作人员在查看雨水管道时发现县前街雨水管一半堵塞,上面都是泥浆,严重影响雨水排放,影响周边市民生活。市政工作人员发现后迅速与执法中队联系,西城执法中队调查取证,发现在此处仅有一家建设工程在施工,结合询问周边市民,对涉嫌未经批准私自安装排放泥浆设施的公司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公司一开始否认,但在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示市政的图片视频和泥浆走向、周边市民的证明、现场照片等证据面前,最终配合接受调查。
11月1日,该公司负责人接受调查询问,承认从10月中旬开始排放泥浆,将泥浆抽到沉淀池里,然后再通过管道排放到雨水管道里,也没有什么措施定时清理雨水管道,这才导致了雨水管道堵塞。该公司负责人于11月2日交纳罚款2000元,并表示将自觉清理泥浆。
执法队员温馨提示,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依靠全体市民的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安装排放泥浆设施,确保施工现场整洁,为创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新环境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