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浦水库的水质保护,关系着绍兴300万人的饮水安全,水库周边的老百姓也作出了巨大牺牲。如何让水质的保护更有力,让水库周边的老百姓得到应有的补偿?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已经重新修订了《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但扩大了补偿范围和对象,而且提高了生态补偿金。
据悉,绍兴自2004年起开始实施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额度也在逐年增大,从最初的75万元,增长到去年1059.7万元。在生态补偿机制的作用下,汤浦水库的保护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水质一直较好。
今年以来,汤浦水库上游6个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报告显示:王化溪、竹溪江水质最好,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指标均达到了一类水质;南溪、北溪、培坑江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达到一类水质,总磷为二类水质;双江溪(肇湖大桥监测点)两个指标达到二类水质。多年来,汤浦水库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在100%,位居全省前列,受到来自全国人大检查组等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为保护汤浦水库,周边6个乡镇的老百姓牺牲很大,错过了一次又一次发展致富的机会,有些企业不能引进,不能从事养殖业,某些旅游项目也被限制。
据统计,汤浦水库6个乡镇人均收入比当地平均收入低29%~45%。据测算,6个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每年就需近2000万元,还有其他治水项目投入。在原有生态补偿机制下,每年1000万元由6个乡镇分享,显得僧多粥少,生态补偿机制的改革迫在眉睫。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经市政府研究,原有的“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变更为“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加强了生态补偿的力度。
按照新的生态补偿办法,市级财政将根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每年从汤浦水库征收入库的水资源费中统筹安排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
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区域范围为:柯桥区稽东镇全部,王坛镇全部,平水镇的祝家、合心、宋家店、王化、小舜江、沈村、横路、黄壤坞、岔路口等村;嵊州市谷来镇全部,竹溪乡全部,王院乡全部;上虞区汤浦镇达郭村。
据悉,新的补偿机制下,生态补偿资金将分为两部分,一是环境管理类,一是项目建设类。其中,环境管理类为各乡镇生活垃圾长效保洁经费、各乡镇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经费、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等;项目建设类为农村环境整治、生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等。
新的补偿机制扩大了补偿范围和对象,新增上虞区汤浦镇达郭村为补偿对象,并将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项目列入补偿范围,提高补偿资金额度。预计到2016年,生态补偿资金可提高到1900万元左右。
据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新的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出来后,以往各乡镇投入保护的资金短板将很快补上。如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列入补偿范围后,包括镇、村公益活动场地建设、集体合作发展及社会事业经费等,都可以得到补助。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裴金红 编辑: 高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