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我国企业还能享受税收优惠90%的奖励吗?

我们国家以前实行一稅制,国家的财政一部分是税收,很大一部分是国企的利润。央企的利润交中央,地方国企的利润交地方。分灶吃饭,没有冲突。后来国企负担过重,搞利改税,利润主要以税收的形式上交,收税是属地原则,央企在地方的子孙公司也要把税收交到地方。各省收了税,再给中央交一部分,一锅饭大家吃,这样就出现各省截流中央税收的情况,穷中央富地方,中央扶贫,教育,科研,救灾,军费等等开支较大,入不敷出。朱当副總里时,搞了分税制,国税地税分家,它不是增加了税种,二是把当时的税种分为两部分,国税收一部分,地税收一部分。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是合署办公的。
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虽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征管范围,但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法规,共同面对的纳税人。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断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行政资源,共同致力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定期交换数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日常征管工作的协作,通过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税额的核定、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组织税收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对同一纳税人欠缴税款实行联合公告、联合实施税务检查以及加强税收政策执行的沟通协调等方式共同做好对纳税人的服务和管理。
有企业肯定会质疑,国地税一旦合并了,企业还能够享受一些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吗?大家其实不必担心,小编这里就为大家推荐一个合理合法的税收洼地政策,只要将企业注册在有优惠政策的税收洼地(注册式,不用实地办公),两种方式:
1、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2、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一般纳税人):这种方式是对于缺乏或无法取得进项的企业,可以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对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可降低至0.5%-3.5%,其增值税还有返还奖励,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企业成本、个人所得税、分红等问题。
办理细则:1行业几乎无限制。 提供一站式后期服务。 2办理时间快,一周内出执照,税务报道三天后可领f票。 3注册费用3000元,提供代账服务(小规模300/月,一般纳税人500/月)。4个人独资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核定。 5有限公司注册一年后可以核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