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首套商品房契税“即征即奖”款返还时限

我在12月18日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购买首套商品房契税“即征即奖”手续,可时间已过十几天,至今未收到返还款,请问这件事是否有规定期限?办理好后该向那里咨询?许多人办完后也都在等待。
陈联火您好:
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制定《关于落实刚需购房契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龙财税〔2014〕10号)。该办法规定对首次购买一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实行契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
申请人提交契税“即征即奖”申请表后,要经房屋登记机构审查,市住建局审批,报送财政部门确认后,财政部门再将资金拨付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按龙财税〔2014〕1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给予兑付。
由于申请人人数众多,我局按批次报送审查。您于12月18日申请奖励,如果符合“即征即奖”条件,预计将于2015年4月份可以拿到奖励款。具体时间根据财政局划拨资金的时间为准。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5-1-12 09: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