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

我反映的LY041900053.LY17053100040.LY1706100007.LY17062700039的同一问题为什么武平县住房和建设局不按《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乏第379号)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六条依法处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
赖选生:
你好!
2017年6月29日,你通过12345政务信息平台反映“LY17062900049请关注”的信访件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7月10日,我局约谈了青云首府开发商、和祥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督促他们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经多方努力,1#803业主郑兴炎已回到武平,2017年7月11日,郑兴炎开始对青云首府1#803入户门由外开改为内开进行整改,消除对你户的安全隐患。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此复。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7月11日
(武平县住建局于 2017-7-11 11: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