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三期停车场(中山路三期路口)存在乱收费问题,停车场外悬挂的物价局批文标明“前两小时停车5元”,但今天我取车的时候(停车时间在2小时之内,停车场也承认),停车场告知我要收10元,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相关规定,清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尽快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停车场存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我要求停车场返还多收我的5元停车费。(只需由执法人员进去停车一小时即可查明停车场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
林先生您好:
收到您反映:“中山路三期停车场存在乱收费问题,请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尽快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停车场存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后,我局立即批示新罗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会同中城工商所对您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2015年9月22日下午新罗区工商局派出执法人员到中山路三期停车场进行检查,因经营者魏剑不在现场,委托其员工李爱国配合检查。该停车场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350802600200390,名称:龙岩市新罗区西兴停车场,经营场所:龙岩市新罗区中山路三期10号楼前,经营者:魏剑,经营范围:停车场的服务。在停车场入口处右侧护栏上挂着“中山路三期10号楼前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牌子,注明收费的项目、单位、收费标准、备注等内容,其中一栏为“小车临时停放前2小时一次性收取5元”;在停车场入口处左侧竖有一块牌子,上注明“本停车场在车位已满的情况下提供代客泊车,如有需要每辆加收5元(代客泊车费)西兴停车场”,停车场入口处收费间内有一台电脑、一套监控设备、电脑桌面上显示智能卡停车管理系统,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抽取的停车记录,经营者按照其明示的收费信息进行收费,没有发现该停车场存在违法行为。另外,我们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也组织了暗访,未发现该停车场乱收费的情况。此外,因诉求者林先生您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我局无法与其联系了解到其他相关信息。如果您有补充诉求内容可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或直接到工商部门投诉。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
(龙岩市工商局于 2015-9-30 16: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