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小洋天成公寓后原先的垃圾场现搭盖成几家饭店,半夜还在喝酒喧哗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饭店的卫生情况也很糟糕,严重怀疑是否有餐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饭店的行为与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创城活动严重不符,请有关部门可予监管与制止!
王华(先生/女士):
您好! 8月21日我局收到您的举报件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当天就将该举报件转新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 处置。8月23日,我局收到新罗区局核查处置报告,现反馈如下:
一、核查情况:执法人员对举报点周边进行调查,发现共有三家餐饮服务单位,分别是:志玉重庆鸡公煲店(负责人:江志玉,联系电话:1586010530)、鲜轩酸菜鱼(负责人:韩水河,联系电话:1825081286)、一品鱻烤鱼店(负责人:曹英桂,联系电话:18250308731)。其中:志玉重庆鸡公煲店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鲜轩酸菜鱼店原营业执照法人变更,尚未办理新营业执照,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一品鱻烤鱼店已提交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还没有拿到许可证,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这三家餐饮单位设施较简陋,环境卫生情况一般。执法人员对这三家餐饮单位开处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从事无证食品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相关证照,整改环境卫生。
二、处理意见:新罗区小洋天成公寓周边的临时搭盖饭店无证经营事实属实,新罗区局已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无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另临时搭盖及噪音扰民的情况不属我局职责,建议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反馈情况:2017年8月23日,新罗区局工作人员拨打投诉人王华的电话,电话号码:15960603360,该号码为漳州电话,机主非投诉人王华。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 2017-8-23 17:36回复)
王华,你好,
你的来邮已悉知,现回复如下:
接到该诉求件后,民警到该地找到负责人,明确告知该负责人晚上降低音量,避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关于搭盖饭店问题,若违章搭建属城市执法部门管辖,建议向城市执法部门反映。在此,感谢你的来贴反映,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我区公安工作。(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7-8-24 08: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