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抚养,但男方拒不配合孩子户口迁出,应当怎么办?

本人与女友准备下月登记结婚,打算结婚后把她与前夫所生女儿(13岁,小学五年级)的户口也随同她本人一起落户到本人家庭户,本人在武平县平川镇购置有房产,如果孩子落户到平川镇,使孩子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我女友与其前夫系协议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孩子由女方抚养,孩子在离婚前,也一直生活在外公外婆家,其前夫几乎为承担任何抚养费用。现在在孩子户口迁出问题上,其前夫及家人拒绝将孩子的户口迁出。请问有什么救济途径?
你好!
2017年3月13日来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反映男方拒不配合孩子户口迁出的问题,应由双方协调后办理,具体的办理要求可到迁入地派出所咨询。
谢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理解。
武平县公安局信访办
2017年3月14日
(武平县公安局于 2017-3-14 17: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