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企业负责人已离职,企业却不注销

本人在2014年11月前任职某连锁公司,当时因国家药监局规定,药店企业负责人为药师或执业药师,而企业主体老板没有具备此条件,所以聘用本人为企业属下连锁药店的企业负责人。
在2014年10月,本人已离职,但该企业一直没有变更或注销本人名下的药店企业负责人。
现在该企业因资金问题,所有的直营药店已经关闭或转让,同时因欠款欠薪等问题,资产已经被冻结。该企业并在2017年开始,没有再处理相关税务、工商等问题,导致本人多次被工商及税局通知处理。另外也牵扯到加盟店无法注销等等问题。
问题:1、请问需要怎么做,才能注销本人名下的营业执照、税务等等。已和企业多次沟通,但是一直不处理。
2、如果因为企业税务问题,无法注销,可否因特殊情况,把企业负责人转为总部公司法人(法人不具备执业药师资质)
3、希望政府部门就本次事件,可否提案,因该行业属于特殊性质,药店的企业负责人必须是药师或者执业药师,但保证了药品安全后,是否也保证一下我们这帮药师,企业老板的这种耍无赖行为,是否应该也立法保证一下我们!!!

网友你好
1、分公司的负责人属于分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2、你可以敦促总公司尽快办理分公司负责人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其他问题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2017-07-21 16: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