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张聪如:本队处理的龚明春与你道路交通事故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三大队 (2015)101512000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三大队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电话呢?地址呢?别人不上网怎么办?

这个办法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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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交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