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倒塌后,不能申请危房改建,我要怎么办?

反映连城县莲峰村城西村村民,我家房屋在4月份的时候被大水冲倒,之后我向建设局、莲峰镇政府反映,他们表示说我家属于规划区不能建,我们家现在连居住的地方都没有,我要怎么办?
根据《中共连城县委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危房改建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连委发〔2013〕13号)文件要求,最终审批权在连城县城市核心区危房改建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莲峰镇大桥下路48号莲峰镇危房改建办公室),具体可前往莲峰镇大桥下路48号莲峰镇危房改建办公室咨询。(连城县莲峰镇于 2015-7-27 09:4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