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基本会判死刑的人,还需要律师吗,律师能起什么作用?

新闻中我们经常看见一些非常恶劣的刑事案件,比如当场逮捕的杀人犯,恶劣的放火犯,他们的罪行似乎已经确定无疑。恶劣程度感觉也完全满足死刑,那么还需要律师吗? 面对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律师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呢?
我国无论是对什么样的犯罪嫌疑人,都是人性主义待遇,大家注意到了吧?我把犯罪嫌疑人加重了,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虽然经过了公安机关的侦破审讯,但是在法院没有宣判他有罪的情况下,他只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在未宣判之前,只是限制他的行动自由,并不能完全定性他有罪,即便是公安系统证据确拙。显示他自己罪大恶极,满足死刑,但是进入宣判程序,还是要配备律师,如果自己没有能力聘请,那么法院将指派律师为之辩护,而被指派律师将是完全免费。
所配备的律师将自己分析公安机关的审讯材料和该“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证据,尽力为他做无罪辩护。
审判前,我们的称呼都是犯罪嫌疑人,宣判后,我们才可以称呼对方为罪犯。
这一点,当然包含了我国所有的罪名,哪怕这个案子看起来非常清晰,哪怕对方就是穷凶恶极,杀人放火的恶魔。
其实这样的过程,也是对于一个生命的尊重,彰显公正的体现。
作为律师他可以做什么呢?
他可以看证据有没差错,是否充分,有没有冲突,口供有没有问题,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鉴定结论是否合理,被指控的犯罪,时间,地点,动机等有没有问题,是否符合逻辑,有无自首,立功,坦白的情节,有没有存在过错或者过失,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附带民事赔偿是否达成了协议等。
里面我随意举例的每一个环节,其实都可能关系到他会不会最终被判定死刑,能不能保住命。
所以律师当然很重要。
而且通过律师的努力,判决背后其实也可以反映很多其他问题。
比如最近发生没多久的杭州保姆案,保姆非判死刑,其实不会有多大悬念,但是党律师之所以被很多人称赞,是源于他用自身的行为进而最终突出了案件的其他方面,那就是消防和物业的责任。这个意义不言而喻。
因此,律师的作用其实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