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系路桥区路北街道山马村3区78号拆迁户,反映其他拆迁户均已拿到拆迁安置房分配协议,现路北街道主任金琦以其违法计划生育为由拒绝给其房屋安置,来电人表示其违法计划生育已缴纳罚款,对此存在疑义,要求处理。
你于8月24日向台州12345电话反映,要求解决分房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8月24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你反映你是路桥区路北街道山马村3区78号拆迁户,其他拆迁户均已拿到拆迁安置房分配协议,现路北街道主任金琦以其违法计划生育为由拒绝给你房屋安置,你表示已经缴了违法计划生育的罚款,对此存在疑义的情况不属实。经调查了解,你本人原来嫁桐屿后洋金,与前夫育有一男孩,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后在未登记的情况下与黄岩院桥秀岭村人王妙聪生了两个孩子属于违法生育。根据“路政颁发《2011》147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你违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超生的子女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未满18周岁的不予以计算建房家庭人口数。所以对你不予以安排。现对你本人还需要调查了解你的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驻村干部 82527008 路北街道。2017年8月30日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办事处 2017/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