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停运一段时间的33路为何会死灰复燃,请相关部门取缔掉。
贵台转来关于市民反映“33”路客运班车死灰复燃问题的信件(案卷编号PT14111600005)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于2014年10月发文要求参与公交化改造的县际客运班车在11月15日前停运办理相关手续。目前,“33路”班车已按要求停运置换,若市民遇到该路客运班车尚在运行,请提供具体车号、时间、地点向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0594-6726201)反映,以便及时查处,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莆田市运输管理处于 2014-11-20 16: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