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网络公司,营改增后,我想问一下,发票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出的是地税发票,是用到10底后,剩下的要到地税注销吗?11月1日到国税局购买增值税发票,需要哪些资料呢?还有现在开发票的后台是地税的,11月后是否改成国税后台?在哪下载国税的发票系统?
一、 自2012年11月1日(含)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开始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相关发票。除原使用地税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外(延用期为2012年11月1日(含)至2013年6月30日(含)止),试点纳税人使用地税机关监制的发票期限截止至2012年10月31日(含)。试点纳税人结余的地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应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缴销。
二、 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前,试点纳税人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等审批。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资料:(1)《发票申购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印模作初次申购留备[一式一份];(2)发票领购簿》;(3)《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4)持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5)报税盘。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四、 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由防伪税控服务单位为已购置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免费安装。
2012-10-10 15: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