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武平县平川镇红东村人氏,我叫钟国富,祖居在平川镇政协巷61号。去年6月3日晚,我的祖居在一场大雨中倒塌了,倒塌时的一声巨响造成了很大影响。吸引了当地的消防媒体的重视,媒体们纷纷发表了这则新闻。可是除了媒体传播新闻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机构来关心了。
房子塌了!没房子住了!我们就想重建吧!我们刚把地基建好了。这时有关部门有人来阻止了。当时,还说我们的房子是受自然灾害倒塌的,可以申请重新修建,我们一切手续都办好了,并向有关单位报送,可我们整整等了一年。一直都没有明确的答复。我是个70岁的老人了,两夫妻都是农民,虽有几个孩子,可几个孩子媳妇都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耕地平常靠打工和做点小生意,生活条件极差,房子塌了只能靠租别人的房子,这让我本来就贫困的日子更加贫苦了,平常贫苦的百姓多少人都是靠着祖居世代相传,如今祖居不能重建可害苦我一家老小了。
尊敬的市长,我向你求助,当地政府的不作为快要让我一家露宿街头了,我是个平民百姓,没有过多的想法和要求,只希望政府能体察我的痛苦,我就是想要块地让我把房子建起来,让我的子孙有自己的窝,让我们夫妻两能有个安心养老的家。
盼能尽早得到您的答复!
钟国富同志:
你好!你于2014年6月2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关于我想有个自己的家(LY14060200003)的信访诉求件,我单位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反映原住房于2013年6月倒塌,要求拆旧建新的诉求。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3年6月3日晚你户原住房倒塌后,县安监、消防部门及县、镇、村相关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事后,镇村专门派员到你户调查了解情况,考虑到你户实际情况,建议在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规定出台后再行报批。2013年9月,县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武政文[2013]411号)出台后,对你户提出要求拆旧建新的报告,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外勤组深入实地勘查核实,认为你户属于未批先建,且已浇地圈梁超出原证件面积。鉴此,2014年5月,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个人建房资格审查情况告知书》(068号),作出不予公示决定,要求你户整改后再行报批;对此决定,你本人有到场但拒绝签收。
三、处理意见
建议你户根据《武平县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试行规定》,并按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要求落实后再行报批。
平川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3日
(武平县平川镇于 2014-6-23 17: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