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利于民,南昌免征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近日,记者从市地税部门获悉,南昌市对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率政策,免征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也将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专营市场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市地税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南昌市还将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鼓励开辟免摊位费的早市、晚市
  根据保障必要流通行业用地的政策,南昌市鼓励各地选择合适区域、时段,开辟免摊位费和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流动蔬菜车等临时交易场所和时段市场,其用地可按临时用地管理。
  同时,市内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在制定调整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时,要优先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土地供应应采用有偿使用的方式,对于政策投资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照作价出资(入股)、土地租赁等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禁止改变用途和性质;严控将社区便民商业网点改做其它用途。
这是个好消息,让利于民,希望更多市民能吃上放心便宜的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