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不移交相关材料;
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
(二)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三)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四)属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清单;
(五)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
2、华龙城市花园一号楼、九号楼无消防设施,有消防设施的地方则没水,或水压不够上不去;
3、开发商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监控系统,道闸。
监控系统连个最基本的防雷措施都没做!以及监控覆盖率极地、经常发生车辆被盗、电瓶被盗、燃油被盗,直接造成业主门的财产损失严重。所产生的损失又应由谁承担。
4、根据总体规划图所示,九号楼后面的空地归属是谁的?被征收后的收益归谁?
5、部份地下管道采用75的PVC管,因管道太小,短短几年时间就已严重堵塞。
7#楼下堵塞多年!特别严重。5#楼、6#楼堵塞也特别严重。
6、社区用房在总规划图是400平米,但实际则没有这么多。
7、小区周边围墙没有贴瓷砖,只有在入口处为应付验收,贴了一些。
8、占用公共绿化建停车场,本应属全体业主所有,但开发商坚决不予移交。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9、7#架空层539.52平米和8#架空层341.84平米属全体业主,开发商也不予移交。
此项在房管局档案室有开发商承诺的备案文件可查。
10、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在交钱后将本小区的人防工程变更性质。
此项在房管局档案室有备案文件可查。
11、短短几年时间,部分顶楼的业主开始有楼板渗水。
12、一个住402户涉及千人的小区,连个基本的建设实施都没有。
13、小区总规划图,红线内的部分土地归属问题,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还是开发商的?
14、物业服务不规范,有些小毛小病堆积不修,等出大问题了就需要业主出资。
15、二号楼4单元旁边的路面开始下沉,不久后围墙可能会倒塌。
16、燃气不到位,开发商要求每户缴纳2400元入户费。
早在2001年由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已有明文规定,应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福建省和福州市也下发了相关文件,规定对2004年4月28日后通过拍卖、挂牌等方式获取土地,并按新标准已收取土地配套费的房地产项目,不再单独收取燃气配套费用,开发商也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收取。
17、水电入户退费500元,未完全退还,涉及到100多户的退款没退。
因部分业主的发票丢失,手里无凭证,维权困难,开发商不愿意查发票存根,赖账不退。
18、房产面积误差多还少补的事项,开发商也没同步执行,业主需要欠开发商的钱!开发商先收去了!开发商应退业主的钱!开发则没退。按常规一退一补应同步执行,涉及金额:120万。
19、两证的制作!至今毫无可靠和确确的答复,敷衍了事。
问开发商,开发商回答在税务局办税,问税务局,税务局说没有提交上来。踢皮球!踢来踢去,无辜的业主应如何维权。
20、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篮球场,至今也未看到个所以然。
21、消防用水与市政用水并管,严重影响小区消防安全。如果市政用水停水了!小区发生火灾怎么办,
22、供水下沉地下,其设计极不合理,二次供水电机长年在潮湿的地方,经常会坏掉。
23、逾期交房产生的违约责任开发商也拒不承担。
24、其中一个开发商自己住在我们小区里!擅自圈地(公共绿地)做花园,此人叫:郑培基,据说此人是长汀看守所的。
25、在一个单体建筑完全无消防设施的情况下!是谁同意验收合格的!
26、我们其他的小区有两书!既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为什么我们就没有??
老百姓辛辛苦苦存点钱买套房子不容易!希望省领导能帮我们这些无助的业主
长汀县华龙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
综合上述问题!于2014年10月27日由长汀县房管股约谈开发商并邀请了业主委会成员参与。
开发商承诺15日内答复!今年2014年11月10日打电话询问!开发商代表不做任何答复!踢皮球!你去问谁谁!
我们希望政府能强制介入调查!
该诉求件,我局已和开发商及业主委员会相关人员协调处理清楚!感谢您的来信!(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4-11-24 15: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