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拆迁

1、在这请问共产党干部酒厂生产酒瓶、酒箱的目地是为了什么?卖酒。酒喝完酒瓶、酒箱归谁?是厂家吗?当初吴绍林建松园楼时留过道及大门为了什么?卖房,可房子被拆迁时你们却把我们的过道及大门的钱补给了吴绍林,你们共产党人难道连世间的常情道理都不懂?
2、拆迁补偿规定中有哪条可以把大门及过道按一类用地上有店面形式补偿?请你们拿出文件给我们看。
3、为什么我们一再要求你们都不敢公示吴绍林松园路1号的拆迁协议书?
4、我们花钱买了房为什么拆迁补偿我们会得不到一点公共面积的补偿?而安置房却要我们卖20多平米的公摊?虽然说公摊面积在房产证上,可我们是把当时的套内面积换来的,那些公摊给了我们可以用铺床还是做饭用?
5 、我们的老住址松园路1号在拆迁补偿给当时的开发商吴绍林的是一类用地,而给我们的安置房是在三类用地上,我们的老住址松园路1号是国有土地,而现在给我们的安置房的土地是国家划拔土地,这两种土地上的房产评估价差了二十多万;我们要求补偿用地级别的房产差价。
6、我们要求你们给我每一条都正面答复,不然我们只有上访至国家中央巡视组。
你们为什么都不敢每一条都正面回答我们?我们需要你们共产党人的正面答复。
诉求人所诉求的大门及过道补偿问题已多次答复。按拆迁补偿规定,只对产权所有人补偿,是给予产权人吴绍林以住宅标准给予补偿。在评估安置房和拆迁补偿价格时已综合考虑地类级别差异。(上杭大道及杭川公园建设办公室于 2014-11-10 10: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