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东侨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年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了。今年可以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吗?可以的话需要如何申请?程序流程怎么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宁房金管[2014]1号)规定,申请贷款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应同时具备实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且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才能申请。依您所述,不符合上述规定,故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宁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6-6-14 09: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