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购买的二手房89平户主是我父亲关于我的户口迁入问题

06年购买的二手房89平户主是我父亲,之前一直未去办理户口迁入事宜,(我父亲的也未迁)现想将我父亲和我的户口从新罗区大池镇,迁到现房子所在地(新罗区西城)询问被告知只能迁入我父亲的,我是他儿子不能迁入,反(不是数量问题,问题是我是他儿子),请问这个是什么情况现在的相关规定是这样吗,该如何解决
吴晓东同志,你好:
你网上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闽公综〔2014〕31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试行)》文件第九十一条规定:父母户籍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子女户籍均不在该城市市区、县(市)范围内的,可以申请1名子女及该子女的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由于你的户口在新罗区范围内,故不可办理户口随迁。
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继续支持和理解我区公安工作。
(新罗公安分局(户籍办)于 2014-7-18 16: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