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义县公安局了解到,因为在朋友圈里公然辱骂他人,武义市民高某被行政拘留。
4月29日,高某在武义县城武阳中路办事,心想着只是一会儿工夫,耽误不了多长时间,遂将车停在了路边。
办完事情出来之后,发现被交警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高某觉得自己并没有停留太长时间,顿时心生不满。于是将罚单拍照并配上辱骂文字,发到了微信朋友圈。
5月1日,因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高某被武义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很多时候,发生了对个人来说并不那么愉快的事情,确实情绪会受到影响,但不管怎样都不能对交警的人格与尊严进行侮辱。公安交警是依法维护交通秩序的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依据的是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绝不是凭个人感情用事随意开罚单的。
如果觉得公安交警的处罚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正当渠道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也可以有理有据地进行举报。如果交警依法开罚单,还遭到谩骂和侮辱,那法律是决不允许的。
来源:金华晚报
胡乱停车还有理了
看来法制的道路还很长啊
违反交法该处罚。我现在想学习一下,拘留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哪一条哪一款?
两件事分开来对待吧,就事论事。
的确很长,不论是对于被执法者还是执法者。
那些做好事的,反而会被反咬一口的人是不是就该坐牢去了?如果骂人就该去拘留的话。
这个社会难道要回到文化大革命的时代了?记得在毛主席逝世的那段时间里,我们村上的一个人说猫(毛)吊树上了,结果就抓去坐了好几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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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啊!悲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