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东方早餐车超时间经营

投诉历史1、2016年9月15日通过96310电话投诉。蝴蝶路市妇幼保健院门口东方早餐车,每日上午8点30分后超时间经营。城管答复为:这个情况他们会向上面领导反映。2、关于蝴蝶路市妇幼保健院门口东方早餐车,每日上午8点30分后超时间经营问题多次向巡查城管人员当面反映,城管答复:这个他们知道了。3、2017年3月14日通过市长信箱投诉城管对东方早餐车超时间经营管理问题。依旧是蝴蝶路市妇幼保健院门口东方早餐车,每日上午8点30分后超时间经营。城管答复:城市管理综合处已与市商务局联系沟通,要求其责成东方集团及时整改,同时,我局也要求辖区分局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督促其规范经营。本次投诉经多次投诉,蝴蝶路市妇幼保健院门口东方早餐车,上午8点30分后依旧每日超时间经营到11点后,该问题从第一次投诉至今已历时7个多月也经历了多次各渠道投诉多次投诉,但未有任何效果望相关部门及领导重视。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蝴蝶路妇保院门口东方早餐车超时经营等情况,现回复如下:一、根据我市城市市容管理的相关规定,流动早餐规范点,东方早餐车都应按照有关规定时间规范经营,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收摊,不得进行超时经营。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多次对蝴蝶路妇保院门口的东方早餐车进行劝导,责令准时收摊,并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对其店外摆放的不符合市容管理标准的塑料筐等物品采取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其不存在放任不管、有意袒护等情况。二、东方早餐车是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商务局牵头,东方集团、住建、财政、执法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为民工程。根据衢商务 [2013] 124号文件规定,东方早餐车的经营时间一般为早上6:30—9:00,日常管理中,正常工作时间要求8:30结束经营,节假日、周末经营到9:00,我局根据职能范围,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将加强对东方早餐车的劝导、规范力度,必要时会组织执法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对其进行处罚。并督促其规范经营,准时收摊。经办队员:袁胜龙、何贤文
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 2017/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