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2万缴税降幅达55%

个人所得税改革新闻通报会现场。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蒋偲
昨日,深圳召开“个人所得税改革新闻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个税法修订决定的内容,此次税法落地将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第一阶段为新税法政策实施的过渡期,将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提高基本减除费用、优化税率表;第二阶段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税法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局长杨龙表示,从今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将从原来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每人每年6万元)。在税率表的调整上,此次改革将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群体,对劳动性所得,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拉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对经营性所得,在维持现行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基础上,也适当扩大了各档次税率级距,减轻了广大经营业主的税负。
工资2万元 适用税率将从25%降为20%
按照全国人大公布的税法修订决定,以及财税〔2018〕98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基本减除费用将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
以每月8000元工资收入来算,若扣除所缴纳的1500元“三险一金”后,纳税人所适用税率从税改前的10%降为3%,缴纳税额从195元降为45元,降幅达76.9%;若取得2万元的工资收入,扣除2200元的“三险一金”后,纳税人适用税率从25%降为20%,缴纳税额从税改前的2570元下降为1150元,降幅达55.3%。
杨龙表示,首次提出综合所得概念,这是改革的重大突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按年计税,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4项所得,涵盖了绝大多数纳税人及其主要所得,更好地体现了量能负担的原则。
此次个税改革还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额外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合理性。国务院下一步将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
增加纳税人识别号制度 上线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据介绍,此次新个税法增加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安排。从国际经验来看,英、美、法、德等税制较成熟的国家,均以纳税人识别号为征管基础。此次改革,税务机关将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对在我国工作、生活等各类需要在我国履行纳税义务的自然人,编制并赋予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此举不仅实现自然人涉税信息按人归集,个人账户将汇集来自全国各地的收入、扣除、优惠等各类信息,更为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补退税时准确计算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各项政策提供依据,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深圳市税务局表示,总局统一开发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已陆续在全国各地税务机关上线运行,9月之后深圳纳税人也已全部使用该系统进行个税申报。功能强大、运转稳定的扣缴申报系统,一方面将为纳税人提供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纳税平台,一套系统、一个标准,办税服务、操作流程将实现全国统一,纳税人的办税体验更好;另一方面,该系统为扣缴义务人完成扣缴申报、自然人基础信息和专项附加信息等各类数据采集,提供便捷的网络化入口,为税改红利及时准确落地提供技术保障。
小贴士
税务机关提醒,新扣缴系统对自然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要求较高,扣缴义务人在进行扣缴申报时,系统将就自然人身份信息进行校验。因此,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做好名下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维护,对校验不通过的及时修正,并将已离职人员的信息设置为无效。同时,按照税改两个阶段实施计划安排,税务系统将在2018年10月1日和2019年1月1日进行两次系统升级,请扣缴义务人也及时升级系统,避免影响正常申报。
记者了解到,为及时将改革“大礼包”精准送达每个纳税人手里,深圳市税务局制定了6大类42项的任务分工表,与税改相关的各个部门都参与其中,各司其职。目前,深圳市12366纳税咨询热线增加了专门的个税改革咨询专线,各税务办税服务厅设置了个税改革咨询岗,有专业人员详细解答纳税人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