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加工猪肉,请有关部门处理

反映康乐小区后门杜家巷18号,每天将生猪肉的内脏加工成成品,味道很重,同时也有炼油,污染严重。另外血水这些也随便都倒在地上,非常不卫生,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困扰,请有关部门处理。
杜先生:
您好,感谢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你的投诉件已转新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职能范围内受理生猪肉、內脏加工成品的质量安全检查,并将在职能范围内按《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核查处置及向你反馈核查结果。至于环境污染等扰民情况请您向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 2017-7-5 11:45回复)
杜先生:
现将您反映的“康乐小区后门杜家巷18号加工猪内脏、炼油、倒污水、污染严重,要求处理”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现场调查了解,该处房屋使用人与其邻居存在生活用水排放问题的民事纠纷,现场并未发现有倒污水的行为。但由于纠纷原因,当时地上确实倒有一桶的猪内脏及鸡爪等物品,味道较重,我局西城大队执法人员遂要求当事人进行清理。之后,我局西城大队再派员前往调查,未发现有倒污水的行为。我局西城大队将派队员不定期的进行巡查,确保该处市容干净整洁,避免影响居民生活。
对加工猪内脏、炼油造成的污染问题,建议您向环保部门反映。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7日(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7-7 17:54回复)
不属于我局执辖范围,建议向执法局反映(新罗区环保局于 2017-7-10 15:43回复)
杜先生:
您好! 7月3日我局收到您的投诉件后,根据我局的监管职能当天就将该投诉件转新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同时也告知环境污染等扰民情况请您向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7月13日,我局收到新罗区局核查处置报告,现反馈如下:
基本情况:康乐小区后门杜家巷18号被谢香珍(女)所租,用于加工肉制品,未办理相关证照。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1、被举报人系租户,无办理相关证照。因不愿意出资修门口下水暗沟,且其邻舍将门口明沟改为暗沟,影响被举报人排污,而引起邻里纠纷。2、被举报人系高龄老人(约80岁),极不愿意配合新罗区局执法人员的工作,对前去调查的执法人员采取侮骂形式,导致行政调查无法开展(被举报人称在新罗区局介入之前,公安派出所、城市执法等单位执法人员前往执法都被其骂走)。3、被举报人自称,现场所加工的猪肉喉管系从韭菜园等各市场内各猪肉摊里收购。加工方式除去肥肉后直接向各酒店或餐馆出售。4、现场有将除下的肥肉直接进行炸油。5、执法人员通过多方了解联系到房东(郑静云,联系方式:13605938134),给房东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房东动员其被举报人搬出该出租屋或停止加工肉制品。6.该房东与被举报人目前尚未达成一致。7、现场有执法记录仪记录当时执法情况。
处理意见:继续向房东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跟踪房东与被举报人搬迁情况。
反馈情况:2017年7月5日上午10:13分,新罗区执法人员将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通过电话向您进行了反馈,您表示无异议。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参与!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 2017-7-14 10: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