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胎的疑问

你好,本人男,龙岩市新罗区集体户口,是中直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我老婆是香港居民,我们婚后已生育一个男孩,我儿子户籍在香港,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现在想再在香港生个小孩,可单位说我不可以再生了,说什么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是独生子女,所以不能生了。可是根据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我们是不属于此条例规定的。求答复。
您好,由于您的表述不够清晰,无法判断您的情况是否符合再生育政策,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计生关系所在地计生部门咨询。感谢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龙岩市人口计生委于 2014-7-8 16: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