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退伍老兵良心深山养鸡持家,乡政府盲目接受举报强硬拆除

我要申诉,本人龙游县人,是一名退伍老兵,为了维持家庭基本低生活,在高海拔大山深处,用毛竹石棉瓦临时搭建了三个大棚,一直在完善中,用作养雏鸡食用(圈养),并且产生的有机肥(鸡粪)转卖给农业蔬菜商户,不产生任何环境污染影响。但是,就因为有人向龙游新闻匿名举报,凭该人一人之词说我们家养鸡场有污染,我没有权利说此人信口雌黄眼红捏造事实,但我有权利澄清自家工作的清白!未掌握事实依据投诉他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乱举报后使被投诉人经济损失和伤害是无法接受的。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省市县环保部门前来现场检查视察,水检测合格,并未提出有污染现象。搭建简易棚(毛竹石棉瓦)用于养鸡,全龙游县类似的鸡棚有千千万万,是否要全部拆除?又是否强制只拆除我一家?石佛乡政府接到投诉不管有无造成环境污染,前来检查后事实并未污染,却依旧强硬逼迫要求拆除。对于乡政府的作为是本人无法接受和理解的。作为一个老兵,搞点副业维持基本的地生活都这么难,叫我怎么办。请上级政府领导给我指条明路。目前情况相当糟糕,乡政府下达强制拆除,时间截止8月25日前。申诉人:章招根电话号码:13757014439
章先生,您好!您通过领导信箱反映您的养殖场被政府拆除的事项,经本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你的养殖场位于石佛乡西金源村西垣自然村马坪山山腰,现有鸡棚铺三处(2016年4月开始搭建),面积约400平方米。目前,养有肉蛋鸡(放养)和鸡苗(圈养)。2017年8月12日,有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反映您的养殖场污染致使附近饮用水源地被污染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将信访件交办给我县处理。经现场核实,因有部分肉(蛋)鸡为放养模式,可能对山下村民取水点造成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去年山下村民多次到县、乡集体上访反映您的养殖场问题。为了最大限度解决您和山下村民之间的长期纠纷,所以县、乡、村干部从您家的实际情况和环保需求出发,通过做您的思想工作,经您同意,最后决定拆除搬迁。为减少搬迁带来的损失,石佛乡政府、西金村委会积极到上级有关部门争取,给予您一定的资金补助,同时在本村后丁自然村的后丁垄找到一处闲置养鸡棚(面积约120平方米)给予过渡(目前您父亲未使用)。2017年8月19日,您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在8月23日前自愿完成对现有的3个鸡棚全部自行拆除到位。二、处理意见和建议: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完毕,目前您已按承诺要求拆除到位。经办人:张日新联系方式:0570-7035509石佛乡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 2017/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