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茶企“最多跑一次” 证明商标申请使用便利化

浙江在线-茶和天下网6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陶悦清)最近,新昌和嵊州的茶叶生产经营企业收到了一份“大礼包”。记者了解到,浙江省种植业管理局日前分别与新昌县农林局、嵊州市农林局签订了《关于龙井茶证明商标申请使用便利化工作备忘录》。
这份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龙井茶重点产区企业的申请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便利化工作正式启动,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资料图 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
2017年底,根据最近几年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践,浙江省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修订发布了《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18版)》,深入推进龙井茶证明商标的方便申请、规范使用和有效监管。
新版《细则》新增内容提出,对于以龙井茶地理标志为核心的特定区域龙井茶公共子品牌,如新昌的大佛龙井茶、嵊州的越乡龙井茶等,鼓励其县级龙井茶工作机构对该龙井茶公共子品牌在企业申请使用、期满续签等事项实行“母子商标捆绑”统一受理、初审,在办理流程等方面可适当简化,具体操作办法由县级龙井茶工作机构商龙井茶商标注册人制定。
对于注册地在龙井茶西湖产区的申请主体,取得“西湖龙井”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就被视作已通过县级初审,可以直接向龙井茶商标注册人提交申请材料,并附有效期内的《西湖龙井证明商标准用证》。
龙井茶 图片来自“视野网”
龙井茶证明商标申请使用便利化,借鉴“最多跑一次”理念,是一项便利、高效的创新举措。
随着备忘录的签署,目前,新昌、嵊州的企业只要将有效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县级主管部门,不出县便可申请办理并领到《龙井茶证明商标准用证》。这两个县市的茶叶生产经营企业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的申请受理、材料初审、现场核查和档案保存由县农林局负责。
浙江省种植业局龙井茶品牌管理办公室主任陆德彪推广研究员表示,接下去龙井茶品牌管理机构将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措施,把这些惠民的便利化举措进一步巩固落实,确保把好事办好,同时积极做好推广,争取有更多的县市享受到便利化带来的实惠,增加受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