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政府:2016年8月,甬台温天然气和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部借道替私人(原三门县珠岙镇双门岩村干部黄照前)开挖祭坟道路,施工方在未经户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施工,导致我(土地证:332626020793)位于三门县珠岙镇双门岩村石地伏庙殿前的良田受损无法耕种。该道路并不在甬台温管道工程施工道内,施工方在不通知户主的情况下经村主任郑小平的指挥偷偷施工,给村干部开挖祭坟道路,户主即有权阻止其施工,阻止过程中,乡镇工作人员黎考美带领村书记郑士钵,村长郑小平和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夏某出面协商,黎考美称由政府出面保证会在2017年1月1日前恢复良田原貌并作出相应赔偿,既然有了政府出面担保,我也非常信任,答应施工队继续开挖,当月道路开挖成功,但直至今日乡镇工作人员黎考美却未出面解决此事,有一次好不容易见到他本人也是直接回避了,多次寻找村主任,村书记也是敷衍了事,不作正面回应。上诉所提到的乡镇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给人的印象就是忽悠老百姓,良田是老百姓的根基,而多数土地经过甬台温天然气管道施工工程的测量失误变废地,唯一没被占用的良田又被忽悠成废地了。此事既损害了我的切身利益,也给政府工作人员形象大打折扣,对政府在民众中的威信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要求乡镇工作人员现身说法,兑现自己对老百姓的承诺,将我的良田恢复原貌,请黎考美(13958525183)为代表政府的承诺负责。2017年6月7日我向三门县信访局请示,6月9日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057683323279)回电声称该修道是私人开挖,县政府无力解决珠岙镇工作人员黎考美对此事的承诺。如果该私人修道不属于公务,村镇工作人员出面是否在以假公济私、滥用职权的行为损害我土地,那么村镇干部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上诉事件完全属实,今县政府无力解决,特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求助,希望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秦云层同志:你反映的几个问题,我们已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三门段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为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工程部,施工单位为辽和油田建设工程公司。一、你反映的项目部为何在不通知户主情况下偷施工问题。经调查核实,因管道原路线太陡,施工不便,需向里推移20米,并经村委会同意,与你本人协商,已赔偿1万元人民币。二、你反映的该工程项目部为何私自给村干部开挖祭坟道路问题。经调查核实,施工队开挖祭坟道路行为系与黄照前私自约商关系。对良田造成损坏,应由你本人与黄照前及施工队协商处理。三、你反映的乡镇工作人员黎考美为何出面替该项目工程允诺问题。经与黎考美核实,2017年1月1日赔偿未兑现,主要是由于项目后续土地是否征用不确定,砌挡墙造成损失,因赔偿标准政策未出台,目前无法确定。你反映的内容有些属政策处理问题,请具体向珠岙镇政府反映。 2017年6月14日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