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热线:反映村干部,把乌程自然村山林90多户人家,原村长在2014整片山卖给开发商了,钱占为己有,人已经潜逃。官官相护,时隔3年还是没有得到解决问题,多次向信访局上访,希望得到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另一座山120亩山林镇政府和村干部已荒山名义卖给了开发商,款项都被镇政府和村干部私吞。村民根本没有收到款项。
贾先生:您于2017年7月22日反映的问题:1、2014原村长将90多户人家的山林卖给开发商了,钱占为己有,人已经潜逃,时隔3年还是没有得到解决问题,希望得到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2、另一座山120亩山林,镇政府和村干部已荒山名义卖给了开发商,款项都被镇政府和村干部私吞,村民根本没有收到款项。(信访人基本情况:贾先生,男,阮市镇视南村人,电话号码:18757510383)。我镇已于7月26日受理,经我镇派员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经查实,原村长王小娟于2011年2月份开始,因非法买卖集体土地并非法获利32万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5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诸土资监罚〔2014〕2047号):没收非法所得32万元,并处非法所得的30%罚款,计人民币9.6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41.6万元。2015年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2.经查,2010年9月8日阮市镇人民政府与阮市镇视南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征用协议,信访人反映的地块是1号地块,用地面积为73.1亩【耕地15.52亩(已征未用)、林地57.58亩】,2010年9月20日阮市镇人民政府与诸暨市天子山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用地协议,总用地面积为41.12亩,其余16.46亩租给阮仕公司。2011年8月16日天子山机械有限公司竞得位于阮市镇视南村地块,征地面积1846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征用费已补偿到村、户(除2户农户外都已领取补偿款)。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诸暨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地点:诸暨市信访局),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诸暨市阮市镇 2017/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