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某部门,百姓请你来办点事


事情是由几幢危房引起的,在很久很久以前,嘉兴市的某个地方起了由七幢房子组成的社区,曾用名为:市运集公司住宅合作社,地处越秀北路1440弄,现名为越秀北苑!现如今第四幢住宅楼墙面开裂,引起多户居民担忧。遂上访派出相关鉴定部门鉴定,后出据危房的鉴定书。之后每次台风恶劣天气的时候,由社区组织去宾馆小住。以事就算没有后文了,也没有对房子进行后续处理意见。
竟然是危房,住在里面的居民自然睡也睡不安稳,饭也吃不香。可是那又能如何呢,四处求诉无门。开篇咱们也说过了,这房子原叫市运集公司住宅合作社,其中关系自然挂靠到交通某部门上去了。那么问题来了,由于运集公司现今已名存实亡了,有问题自然要找交通局相关部门了。
由于老旧小区,至今是没有物业管理的。现如今的管理是由社区还是街道和一名王姓居民签定的代管协议,其实就是把卫生搞搞,某些小问题修缮修缮。住宅合作社有小门面若干,小仓库若干出租的费用来维持生活垃圾的搬运。王姓居民近十几年来干了几个大的事情,在此列举一下:砍了四树大松树,把原来铁质雨水管换成PU管,然后然后想不起来了.....卫生这件事情基本上是一个老头在管。
前几年嘉兴还没有开始创办卫生文明城市,老小区基本上都差不多,脏、乱、差大家都习以为常。近几年来,各个社区街道都开始配合创办文明城市而开始对破、乱、差的老旧小区开始改造,情况逐渐得到改造;人民的幸福感开始上升,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看着周边的小区都开始破土动工,咱们这边也眼谗呀,想着啥时候能轮到我们,于是社区居民开始盼啊,想啊,望啊。等着党的福音尽快降临到我们,结果没有。
原因是每次由社区牵头对小区进行整治改造的协调会上,交通局某部门派个拍不了的人来走个过场。每次都是这样,于是这事就一直拖啊拖啊拖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2017年夏天是个炎热的夏天,小区的地面下沉了(其实早就下沉了,不然也不会有危房的出现了。),下水管道破裂了(其实也早就破裂了,污水都是往地下渗的,只不过环保部门不知道罢了。可千万别让五水共治的领导看不到喔!)污水排不出去怎么办啊,往外冒啊。于是一股由各种生活污水组成的黑色液体经过沉淀,发酵,然后在空气中挥发形成一种让人想呕的独特香气在这七幢房前屋后飘散着,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不知道交通局某部门的人有没有住在这个社区的,估计也没有。因为王姓管理者都卖掉房子搬出去住了,那么后来者继续享受着危房,臭味带来的美妙体验。
上面说的都是虚的,其实最终想说的就是交通局某部门请尽快和社区街道达成共识,早点帮我们老百姓解决目前的问题,共创和谐社会,不要不管不顾老百姓反应的问题,此致敬礼!

关键问题这产权是谁的??
那个12345是个摆设,这种问题涉及到一些机关的是没有办法的!

众小编们,帮我DING上去,帮老百姓解决这事,请你们喝酒~
这里的房子产权是谁的呀,是各位业主的,还是交通局某部门的啊。还有么以前的老旧小区改造和海绵工程你们那里怎么就轮不到呢,这个有点奇怪。

因为涉及到危房了,怕出事了~然后就...........需要担责的部门~

不明觉厉,找找媒体曝曝光呗,小新说事

估计公用建筑产权是归交通局的~~~

关键是12345受理不?
打了吗?

打了,又推到下面社区了~ 然后社区说把问题反映上去,上面就一直没回复。没有处理意见~

你好。你于2017年8月17日通过领导信箱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主要诉求:反映新嘉街道电子小区越秀北苑,到现在为止没有物业管理,小区里杂草丛生,污水遍地,下水道一直堵塞。小区有两幢楼房属于危房,导致整个小区无法改造,要求对小区进行改造及治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越秀北苑1-7幢即运集宿舍,原来是运输集团公司宿舍,运集公司委托一名叫王国平的人专门管理小区内的一些事务,故小区并不是完全没有人管理的。现确因为小区内存在丙类房屋未解决而无法改造。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针对小区内没有物业管理,小区里杂草丛生,污水遍地,下水道一直堵塞的问题,社区也找到王国平沟通了解,小区内现无资金来源,也不收取卫生费及其他费用,只靠当初留下的几间小区里面的小店面出租,支付门卫保洁的工资,日常清扫都在做,至于污水遍地的问题,她也多次找管道工疏通未果,后社区帮助叫了一个管道工由她出钱进行了疏通。针对改造问题,社区询问了街道相关部门,目前运集宿舍存在特殊性,4幢被鉴定为丙类房屋,贸然改造施工怕严重影响房屋构造,因此改造前需要先解决危房问题才能安排改造,街道也向住建局反映此情况,多次与单位归属部门交通局协商未果,社区将继续向上反映此事,希望能两个问题同时解决,尽快解决改造问题。(经办人:薛红联系电话:83382901) 新嘉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能拖就拖
咨询了交通运输部,又把球踢回了南湖区政府
交通运输部回复:你好,市运集公司已于2009年6月19日完成破产清算,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的破产清算小组已向市房管局按照相关政策缴全了房屋维修基金,纳入了市房管局房改房的管理。根据嘉政办发[2014]45号文件要求,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此项工作应由南湖区政府牵头实施。
交通局的回复应该理解为找住建局吧,毕竟原运集公司已经破产清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