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厢区名邦豪园小区14#和15#楼地下室电梯口附近水泵房发出持续噪音,导致底层楼房内有持续共鸣噪音,已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多次向物业反应无果,故特此求助。
水泵发出噪声是否合格,应由环保部门核实解释,建议转环保部门答复。(城厢区住建局于 2016-3-21 10:40回复)
根据(环函【2007】54号: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问题,《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没有明确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处理因该类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规定;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城厢区环保局于 2016-4-7 09: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