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保障开发商没收车位定金

关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限价房(中瑞尚城)强配车位
2014年6月份龙岩东肖经济开发区中瑞尚城,给每一个业主一份律师函:声称不买高价车位的业主没收3.5万定金。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的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限价房与停车位是两种商品、不可捆绑销售。) 交定金开发商并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没有约定价格。
律师函在附件中,望有关部门为我们处理此事,给我们开发区工人一个公道。
XX诉求者: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中瑞尚城”的相关问题反馈如下:
1、关于强制搭售车位问题
依据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龙经管委【2012】134”号请示件及市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批复精神,其中第一条第六款规定,关于车位分配:凡抽到第七层(含七层)以上房源的申请对象须搭配购买车位,抽到第六层以下的申请对象如有需要车位可申请调剂,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批复文件精神执行,未对“中瑞尚城”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业主强行进行车位搭售。
2、关于车位的价格问题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编号2011拍-B3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限价房按3800元/平方米进行销售,停车位可售部分不得对外销售,只限出售给本地块购买限价商品房的住户。关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龙经管委【2012】134”号文件精神,第一条第七款关于车位价格规定:车位价格按不高于相同地段同等车位市场价格,由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确定。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和有关文件执行,政府规定限价房的价格按均价3800元/平方米进行销售,车位的定价是根据市场价格来确定。
3、关于没收车位定金问题
龙岩中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律师函,是催促购房者尽快前往中瑞房地产公司售楼部办理购买车位的相关手续,督促双方履行相关的权利及义务。如及时前往办理购买车位手续是不会没收定金的。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人才限价商品住房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于 2014-6-20 15: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