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童镇文湖村公益性公墓村镇干部暗中违规操作征地,涉嫌贿赂贪污,官商勾结嫌疑,望市领导深查!

蕉城区霍童镇文湖村公墓征山林地不如白菜价村干部违规暗中操作,区镇基层干部为什么不深查公墓**问题,难道没有人为我们村民做主吗?为人民服务到底是为谁服务?为**分子和关系服务还是为人民服务,希望基层干部深思检讨!!
文湖村公益性公墓违规关系转包私营老板开发经营损害了霍童镇每户家庭利益,让霍童镇管辖区内的老人死了当心没钱买墓位,高价墓位让老人死不起叹息!
霍童镇公墓村干部于公墓老板暗中操作村民毫不知情,公墓征山林地近150亩左右,征地款才20万相当于每亩山地以‘壹仟叁元左右人民币’的价格被公墓老板征收试问这是征地还是卖白菜。
据宁德市蕉城区政府出面的有关调查反馈,村民无法接受,试问这样的调查能代表市政府的调查吗?既然说村“三资”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公墓建设相关情况也未按有关规定时间公开,那为何至今没有相关干部承担责任,村“三资”问题是否违法为何没人追究深查,还有文湖村村民主任为何在群众谈到公墓问题的时候辞职隐退,这是巧合还是为了逃避上级和纪委的调查。
另为何协议征地近150亩左右以20万的白菜价格给公墓公司村民毫无知情,所谓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人都是谁几个人,希望纪委介入调查,村民至今也不知道是谁开会同意村150亩山地20万征走,据群众反映他们没有权力代表全村,他们也不是我们村公认的村民代表,他们村民代表会议是违法的,是不公道的,他们是把集体的财产变为自己私有财产,村委会干部暗中操作,中饱私囊损公肥私。
群众现在对公墓关注问题热情高涨,为何一亩地以壹仟元左右的人民币给公墓公司,然后公益性公墓又暴利销售墓位,到底谁从中得利?群众要求严查当时的村委干部,群众拭目以待望上级领导严查!(查公墓**问题是否有官商勾结,官员股东,干部干股受贿等问题)
村民不解问题1;为什么文湖的集体土地都是村干部说了算!就拿2010年公墓征文湖村集体山林地,村民今年才知道村集体土地1百多亩以20万暗中操作征走。
村民不解问题2;村集体土地被暗中操作走村民至今看不到集体土地被征用合同,合同到底是几年还是几百年,村民至今不知道!当时村委干部真是无法无天目无村民。
村民不解问题3;据村民了解公墓征文湖村集体山林地前期有1百20多万征地款给村里,为什么村干部只说116亩集体土地只20万被征走,区 镇政府调查征地款也只说征地款只有20万,据村民了解当时村委干部联合公墓老板侵吞贱卖村集体土地,土地贱卖也有1百多万土地补偿款,为什么查了才20万补偿款,其余的钱去那了,难道真的是官官相护吗?为什么这样事情会在霍童发生!!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深查文湖村公墓事件!!
文湖村村民要求如下:
1;公益性公墓征文湖村集体山林地和个人田地所有合同无效都是违法的,所有补偿按国家标准进行赔偿,现公益性公墓以偏离公益性质以不是政府的民生工程,公益性公墓以转包私人企业开发经营文湖村全体村民有权捍卫村集体土地和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等问题!
2;文湖村村民要求镇政府再实测公墓项目占文湖村集体土地和个人田地总面积(公墓项目总面积)不要忽悠不作为了。
3;文湖村村民要求公墓公司赔偿集体山林地每亩征地赔偿至少5万以上,个人山田地至少每亩征地赔偿8万以上,每年至少给文湖村村委20万以上土地使用费,(因为公益性公墓已经被关系承包以不是公益事业村民有权要求以上要求)要不**工程滚出文湖村,我们文湖村不欢迎**工程。
4;文湖村村民要求严惩公墓问题的村镇**分子,望上级领导深查深挖,给我们村民一个满意答复。
陈侨汇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霍童镇文湖村公益性公墓村镇干部暗中违规操作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2008年10月28日,霍童镇向区民政局上报《关于建设乡村公益性公墓的请示》(宁区霍政[2008]217号),区民政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及蕉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32号的有关规定,经实地查看审核后,2008年12月26日予以批复同意建设(宁区民[2008]164号)。2010年11月28日,区行政服务中心召集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林业、水利、民政、物价、土地测绘队等部门对拟选的项目建设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了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预审会议纪要[2011]2号同意建设。2012年11月8日,区民政局根据《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将已取得区民政局(宁区民[2008]164号)、市规划局(宁规函[2012]173号)、区国土分局(宁国土资源蕉[2012]预006号)、区林业局(宁蕉林地预审[2011]01号)、省林业厅(闽林地审[2012]321号)、区环保局(宁区环监[2012]表068号)、区水利局(宁区水利[2012]412号)等有关部门的预审同意书上报省民政厅报备,2012年12月24日省民政厅同意报备(闽公益墓备[2012]6号)。该项目与文湖村签订征地协议150亩,实际征地补偿面积116亩,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规划等部门根据霍童镇人口状况只审批了53.7亩,同时用地已经省政府(闽政地[2013]594号)批复农转用面积50.36亩。2013年12月26日,市政府(宁政地[2013]192号)批复同意霍童镇文湖村3.3575公顷作为公墓项目集体用地。
2010年3月23日,霍童镇为进一步推进殡葬工作,与宁德市申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文湖公益性公墓建设协议,同意该公司投资建设文湖公益性公墓。2010年10月28日,霍童镇文湖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研究同意征用该村鹧鸪垅的集体山坡荒地面积150亩给霍童镇政府用于建设公益性公墓,2010年12月7日霍童镇政府根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与文湖村村委会签订了公益性公墓建设《征地补偿协议书》,并一次性支付给文湖村村委会征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20万元.但根据霍童镇政府与宁德市申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协议,该笔20万元征地补偿款实际上是由宁德市申发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给文湖村村委会,实际征地面积为116.6亩。
综上所述,霍童镇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手续完备,不存在公墓公司手续不齐全的问题。(蕉城区霍童镇人民政府于 2015-3-26 11: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