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亲属关系证明相关

需要到派出所开和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但是母亲的户口和本人从来没有在同个户口上过,而且她的户口不在本市,她与我父亲早年就已经离婚,问过派出所,他们说这个没有办法,就算是村里面开证明他们也不认可,如果是亲子鉴定也只是辅助,那要怎么样才可以开的到亲属关系证明呢?
XX同志:
您好!你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公综【2014】447号)第159条之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写明申请用途的书面报告材料,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公安派出所经所领导核准后,根据户籍档案记载内容如实出具:(二)需要证明本人与曾经同户人员间登记的家庭关系的,向曾经同户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由于你所述你与母亲从未同户过,且你父母早年离异,按照上述规定,你可以到你父亲或者母亲户籍地查找原始户籍档案资料,也可以到民政、计生等部门查询相关资料。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于 2015-1-22 16:5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