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现同性恋婚姻?其实只有一个字:权!


我看到有位网友写了很长一篇文章来否认同性恋运动。
其中提到“婚姻的核心是男女夫妻为生养共同后代的一种生活模式,一夫一妻即符合生物两性分区的天然性,又强调了男女平权,具有合理性。”
但事实上,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只要男女双方年龄达标、没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在自愿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结婚的。
所以结婚与双方是否相爱婚姻其实无关,也并不是要一定要以什么养育后代为目的。婚姻就是为了结成一个密切的法律关系而已。
而同性恋运动的实质其实就是为了解决权利问题。
文中说的很多情况确实在当事人清醒的情况下确实能通过授权解决,但如果一旦出现死亡或者昏迷的情况下,这些事情就说不清了。
至于抚养小孩的问题上,如果按其所说的一定要男女双方养育的才正常,那么请问是不是那些单身家庭就应该被剥夺抚养权了呢?
同性恋结婚没有干涉他人,只会帮助中国平衡男女比例带来的婚姻需求差距,为直男减少点压力,支持他们何乐而不为呢?

吼塞雷啊

可是绝大多数同性恋者仍存在着事实和法律上的异性婚姻,男性同性恋为了父母和自己的面子,往往实施骗婚行为,这害苦了多少女人,楼主有想到吗?

我不反对同性恋,也不反对同性恋权利,我只是反对同性恋婚姻,而这个婚姻是指法律婚姻,并不影响他们共同生活,互相照应。
婚姻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关系,其特殊性是建立在,生物繁殖上天然两性分工与保障共同的后代抚养上。而同性恋不具备这些特殊性。
当然同性伴侣可以也应该拥有等同于配偶概念的一切法律权利,但不必影响婚姻这个既定概念。

但是法律规定上其实并没有要求爱情,要求生育,要求抚养后代。只是限制了男女而已。
且事实上在不增加其他法律的情况下,修改婚姻法中男女这一条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了。

同性恋就是个自然淘汰的过程,是完全符合生物学优胜略汰规律的,我们不应恐惧,而因大力提倡,同性恋究其原因,就是基因出问题了嘛,让他们同性结合在一起,至少不用担心他们的下一代再是同性恋啦,至少也不用担心同性恋为了躲避世俗眼光跟异性假结婚,一不小心再生个同性恋后代出来嘛。

婚姻法的制定是基于人类的婚姻习惯。婚姻法只是把婚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责任进行了法律明确,婚姻法制定是提前就是基于,两性生育分工、共同抚养后代这一特性,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关系。而是不是有爱情,是不是生育这是当事人的权利,婚姻法当然不会干涉。
而同性恋这一概念只是相对于异性恋而言,现在很多同性恋宣传,都是在利用主张,他们相爱而需要获得婚姻权,称爱没有区别,但爱情目前是一种无法他证的主观感受,所以法律从不干涉爱情的问题,婚姻制度也不是为爱设计。
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出现爱,并把爱保留下来,只是因为爱有利于繁殖。

恰恰相反,同性恋是生物中一种正常的现象,
你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基”情四射的动物生活http://www.guokr.com/article/66845/

研究发现,一名男孩每多一名同母哥哥,他的同性恋概率就上升33%(blanchard和bogaert1996)。成为同性恋,对这名男孩本身没有半点好处,但显然有利于他的哥哥。如果弟弟是同性恋,那对哥哥来说,不仅少了一个竞争异性的家伙;父母的财富更有可能被有孙辈的哥哥继承;只要子女的脸长得像自己,就可以确定是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弟弟的……
人们首先从非生物的角度上入手来解释这个问题——是否由于父母抚养方式的差异,或者和哥哥朝夕相处,导致一名有哥哥的弟弟产生更高的同性恋倾向?
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样的倾向并非后天导致。事实上,即使同母的哥哥与弟弟没有被在一起抚养,弟弟的同性恋概率仍然会提高;而如果和自己一起被抚养是同父异母的哥哥,弟弟的同性恋概率则不会提高。The Influence of Rearing Order on Personality Development Within Two Adoption Cohorts
对此现象的一个最好解释是:男孩胚胎改变了母亲的子宫免疫环境,简单的说,哥哥在子宫中孕育时,它会通过改变母亲的子宫,提高在同一个子宫中后来的弟弟成为同性恋的概率。当母亲在孕育男孩时,在胚胎形成早期,男孩胚胎就产生会产生一种H-Y抗原,这种抗原会进入母亲的循环系统。在孕育下一个男孩时,母亲体内针对H-Y抗原的抗体会通过胚胎屏障,进入下一个男孩的大脑,让下一个男孩更有可能成为同性恋。孕育过的男孩越多,母亲循环系统中的H-Y抗原越多,再生一个男孩成为同性恋的概率也越大(ScienceDirect.com)
这种由同母哥哥数量所导致的同性恋,约占男同性恋总数的七分之一。How Many Gay Men Owe Their Sexual Orientation to Fraternal Birth Order?
所以即使是异性恋也没办法控制其子嗣是同性恋的概率。

我又没说不正常,是正常的自然现象啊,归根结底,我们人也是动物嘛。异性恋和同性恋唯一的区别就我看来啊,就在于没有后代嘛。大自然如果完全认可同性恋,完全可以把性别这种东西在几亿年的进化历程中去除或者改进嘛,可现在还是有两性存在,为的就是传递遗传物质嘛。

是一种正常现象,同性恋不应该被歧视,被误会,被曲解。但婚姻有其特殊性,社会并不要求人人结婚。是不是有婚姻,也不影响个体的幸福与快乐。

那些养大狗的女人表示不服,凭什么同性恋能要求合法,人畜恋不能要求。
恋吧---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婚吧----法不承认就是不合法!
有情有义----还在乎那张纸?
伪命题-----远点!
矫情-----请放下!

无法理解,还是祝你们幸福

他们虽然是同,但是没什么不同,

腻心几早!

所以一旦同性婚姻成立,同性恋就没有理由选择骗婚,骗婚这个行为不再是外界给你的压力,也就没有了无奈被逼的借口,一切都是你自己选择了去骗婚,所以同性婚姻对于同性恋来说是把双刃剑,它给了我们权利,但同时也给一个自私的人更大的压力。

婚姻的确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关系,它的特殊是因为它将两个人的性、经济、抚养、赡养等一系列原本不关干的家庭关系成为了一个共同体,在法律约束下自愿或不自愿地共同履行着权利和义务,并共同享受婚姻制度在各种政策中的社会福利。它并不是建立在生物繁殖上的两性分工和后代抚养。
首先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婚姻双方必须生育,如果生育是婚姻的基础,那是不是不孕不育的异性恋男女他们也不能拥有结婚权?这是受中国香火传承开支散叶不孝有三的封建思想影响,但把这种个人观念说成是法律约定,未免太主观了。
其次婚姻法规定了抚养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必须一男一女共同抚养,单亲家庭、单身领养都法律认可且不在两性关系中的抚养。
就像4楼说的,现行婚姻法只限制了男女而已,在不增加其他法律条款的情况下,把婚姻法中的男女改成两个人就解决问题,就像法律对强奸猥亵的重新约定从原本对女性改成对他人是同一个道理。
所以同性恋和异性恋在法律层面并没有不同,谁都没有特殊性,他们之间的不同就是人的观念和看法,而同性婚姻的艰难也在于人们的观念不是一时半会改观的。
你说不反对同性恋权利,但又反对同性恋婚姻,这不是相互矛盾的吗?这其实也是一种温柔的歧视。

恶心的!一切违反自然规律的行为都是错误的.

看到同性恋运动我就看不下去了,都特么成运动了,这是灭绝人类运动吗

为什么婚姻法要限定男女?因为婚姻的意思就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认可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要修改同性结合这个条款得把这部法律的名字也改了。

婚姻特殊性不在于你说的性、经济、抚养、赡养这些行为,这些行为,没有婚姻,通过双方自愿契约一样可以做到。
现在婚姻中的种种权利与义务,并非是必然合理,只是一种制度惯性。但要明确一点是先有事实婚姻的存在,然后再有婚姻法明确权利与义务。而非因为人需要这些权利而义务,而设计出婚姻这种制度来进行保障。是保障婚姻之内的权利,而不是保障婚姻权。
如果是后者,那么我支持你所说的,是这一种歧视。
婚姻制度,并不存在对同性恋的歧视,因为婚姻制度形成之时,社会对同性恋的认识还是空白的,并没有有意去考虑排除某些人的权利。
婚姻法是没有强迫生育,但是婚姻法设计了生育的问题,也就是说生育问题,婚姻法的重点重点涉及的内容,不生只是一种自由选择。
而修改婚姻定义的问题,把男女之间改成二个人就是合理吗?那么多个人呢?人与其他呢?我认为不如直接取消婚姻制度,改为自愿契约。
婚姻是异性结合的一种专属形式,当然同性亦可以有自己的专属形式。当然我可以理由争取婚姻权,对于同性恋说,权利保障诉求上是一种是一种有效的借鉴形式。

不能繁衍下一代的男男和女女不配有婚姻

他们走路走着会不会在不知觉的情况下大便漏出来

我挺楼主我挺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