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汀县河田镇南塘村千亩基本农田被毁问题的举报

龙岩市人民政府、龙岩市国土资源局、龙岩市纪委监察局、
长汀县人民政府、长汀县国土资源局、长汀县纪委监察局:
你们好!
我是长汀县河田镇南塘村村民陈家盛,现投诉举报实情如下:
2013年河三公路线从我河田镇南塘村经过,部分农田被征用。(我村基本农田属于国家商品粮基地),建公路、部分农田被征用属于正常现象。现河田镇人民政府,打着河三公路景观通道旗号,沿线片区我村所有农田基本被强制征收占用。毁灭农田,政府出动大型工程车辆,用黄土把农田掩埋并种上树木,水利设施全部被毁。六十年代我爸妈这一代多么辛苦用双手去挖,用双肩去挑,才有了今天像飞机场一样平整的国家商品粮基地,今日的政府为了部分人的私利,用几辆大型工程车就把千亩农田给毁了,难道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是假的吗?现在的天下是共产党天下,共产党员更不能为了某些人的私利,而毁了千亩良田,恳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真相。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19号)和《关于长汀县现代花卉苗木示范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汀发改[2014]165号)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长汀县人民政府同意由长汀县林业局在长汀河三景观通道(南塘段)两侧征收建设长汀县现代花卉苗木示范园区,建设总面积530亩,请问以下几点:
1.河三公路两侧指的是沿线多少米以内,我家农田在300米以外是否属于征收范围。
2.请问征收的补偿标准是多少?依据是什么?
3.我家农田在未接到任何通知情况下,被毁并种上树木,政府能不守法吗?如果真这样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4.为什么由河田镇人民政府负责征收,而至始至终被征收农民所签的合同文件上,没有落款河田镇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的公章呢。
5.现已被征用沿线两侧30米内的田地,除被黄土整平外,为什么树苗不种地下,而是盆栽于地上,是否为了某些人利益,更便于改变沿线两侧实际用途呢?
注:附被毁千亩农田照片
您好,感谢您对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关注,现对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做如下回复:
1.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城市建设年河田片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汀政[2013]27号)文件精神,河田镇南塘村征收土地面积约1000亩,被征收房屋面积约0.3万平方米。
2.据实地调查,河田镇南塘村从老河三线公路至汀江河畔都属于征地范围,你家农田属于征地范围。
3.该地块农田的征收补偿标准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综[2012]325号和汀政综[2013]137号文件执行,河田农田征地标准为每亩3.51万元。
4.河田镇政府负责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工作,而管理由县政府统一规划。
5.该地块农田属于南塘村集体所有,南塘村集体委托河田镇政府征收,所以农民所签订的合同是由南塘村出具的。
6.河三公路沿线两侧的田地,已由长汀县人民政府委托长汀县林业局建设“长汀县现代花卉苗木示范区”。河田镇人民政府只负责土地的征迁工作,规划管理由长汀县人民政府统一使用。(长汀县河田镇人民政府于 2014-8-13 16:5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