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以下简称“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中的发行、交易、跨境转换和信息披露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我会组织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csrc.gov),进入首页右侧点击“《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 传真:010-66210205。
3. 电子邮箱:guojibu@csrc.gov。
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国际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
中国证监会
2018年8月31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pdf
(责任编辑:罗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