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会同县二十多家民办幼儿园中其中的一员,今天特向领导反映一件奇怪的事情,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下面某股室负责人在检查全县民办幼儿园时,强制要求幼儿园食堂灶具必须全部换成使用一体灶(用电6000w),否则将不予发证,凡使用液化汽灶的一律要消防大队打证明,不知是谁给了她这么大的权力,竟然要取消使用液化汽灶,使我们不知所理,仗着在权力部门就可以这么随意狂为吗?
一.使不使用一体灶和液化汽灶.和食品药品监督局有一毛钱的关系吗?是否存在超越职权范围?
二.难道使用一体灶用电就安全,用液化汽灶就不安全吗?如果是这样那你们就在全县发个通知,禁止使用液化汽灶,不就万无一事了。
三.是否有利益链在里面,就不得而知了。
四.以前我们烧柴呢,就要我们换液化汽灶。现在又要我们换一体灶,难道我们的钱是抢来的吗?一个灶一万多元。
五.我们很多幼儿园都是有餐饮许可证的,而且都是在原址并没有更改场所,只是到了时间换证而已。为什么就这么刁难呢?没有换一体灶就不办证,这就是你们为民办实事的体现吗?
还说什么不办证就把我们交到检察院去,真的是笑话!要搞清楚一点呢?我们都打了申请换证的报告。只是故意刁难不给我们办,我们也可申请行政复议。
会同人爱会同:药监局 药监局管这个?安监局吧?2017-08-01 15: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