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性别男,广东人(户口在广东)。我老婆性别女,福建省武平县城厢镇人(户口在武平)。我们于一年前在广东办理了结婚证。目前准备办理准生证(属于第一胎)。广东省最新文件规定,准生证必须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为了能顺利办好准生证,我特意跑了两趟武平县城厢镇计生办,目的是先咨询清楚办理准生证需要哪些材料。第一趟去咨询时被一大堆理由说不能办理后,最好工作人员松口说让女方本人回来可以办理。于是我带着比较满意的答案离开了计生办,回去后想想似乎还有问题没咨询清楚,于是第二天再次去到武平县城厢镇计生办,再次咨询确认办理准生证事项,而这次得到的答案是“福建省规定只能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而且工作人员并未拿出相关的文件说明真的是无法办理。回去后我登陆福建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网站(http://www.fjjsw.gov.cn/html/499/2/48926_2013227312.html)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仔细阅读了“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发现从13年3月起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的,于是我打武平县城厢镇计生办的电话(0597)4831073,一直打了两天,每次拨打间隔20分钟到一两个小时不等。总共拨打次数超过30次。均无人接电话。
在此我想确认的事情是:1.福建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网站发布的通知规定的“夫妻一方户籍在本省,另一方在外省的,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出具婚育证明或本人提供承诺声明的,可以在我省发证。”在武平县城厢镇是否有效?
如果有效,按照该文件的说明是否夫妻双方签署了《办理生育服务证承诺书》,带齐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照片即可在武平县城厢镇计生办办理准生证?
2.《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出具婚育证明或本人提供承诺声明的,可以在我省发证。”由于我老婆户口不在广东无法在我的户口所在出具婚育证明(面对如此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生怕到时又以男方户口所在地没出具婚育证明为由拒绝办理)。现在我想确认,既然是“或”那就是说明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就成立,也就是“本人提供承诺声明”就可以不需要“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出具婚育证明”。即可在武平县城厢镇计生办办理准生证?
请上级领导百忙中抽出时间回复我提的2点问题,另外将该问题知会武平县城厢镇计生办各位“人民公仆”。不胜感激!
小米同志你好!
你的诉求件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关于生育服务证的发放规定: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的,可以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提出办证申请,首先接到办证申请的户籍所在地应当负责发放。夫妻一方户籍在本省,另一方在外省的,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出具婚姻证明或本人提供承诺声明的,可以在我省发证。
二、对照你反映的情况,你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城厢镇计生办申请办理第一孩生育服务证,但因男方户籍在外省,需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或本人承诺声明,并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携带育龄夫妻近期免冠两寸照片,在生育前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
感谢你对12345的关注!(武平县卫计局于 2014-1-23 16: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