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交警宣传,从你的《关于在茂南公安分局派岀所设立交通警务室的通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飙车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有权执法,不是“飙车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严禁查车?请正面回答。
几时都系呢招野噶啦
我也好想知道。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及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派出所明显不属于这个管辖范围,只能够联合执法。而且即便是联合执法派出所所负责的也只能够是与道路交通安全无关的其他衍生违法犯罪行为,如:涉毒、涉枪、聚众赌博等
派出所查车可以移交交警部门
在辖区范围内派出所民警有权对过往车辆进行设卡盘査,属于交通管理的会移交公安交警或交通部门。除公安交警,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其实,根据办案需要公安部门任何警种都可以对可疑人物或车辆进行盘查。
请拿出相关的条文依据
警察法,你去看看
只要是警察,都能查你,包括治安与交通。
身矛屎,矛怕查!
警察可以查吧,只不过应该不能以交通为题,只能查治安之类?,假如发现无证之类的,移交交警处理,我觉得很合理啊
警察查车,没证驾驶,跟交给交警不是一样的性质吗,都是无证驾驶,所以问这么多,不如去办齐全证件好些,没牌上牌,没证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