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路被扣25分罚750元扣驾驶证拘留12天学习7天重考科一科三】


新闻追踪--7月份,资阳市交警二支队夜间在海天水务(矮子桥)设卡检查。刘女士因身体异常家境贫寒从老乡家借来一辆烧油的小型电动车式2轮踏板车请求李某骑车带至医院检查!据现场大量围观群众爆料,交警未作敬礼手势便呵斥李某熄火拔出钥匙,交警表示该车属摩托车,应按摩托车进行处罚,便强制扣留车辆,刘女士与李某当时一头雾水首遇此事认为小题大做,极不理解,与交警激辩争吵中又被交警强制扭押至多处淤伤并强制要求到支队核实身份,现场大量群众及部分司机见状敢怒不敢言,经现场采访,多人认为警方太过小题大作。
李某被带至交警二支队后被告知明天可带来车辆相关手续、身份证、驾驶证,核实即可提车走人,不产生任何费用。
李某信以为真,次日便携车辆相关手续及身份证驾驶证来到二支队以为可以轻松地提车走人,却不知一个巨大的乌云正向他扑来!交警拿出一个信封袋,里面有车钥匙及所拓车架号,说这些是该车所属,并言李某所携车辆资料与车辆不符,拒绝提车!李某及其他警察皆表示车被强扣时钥匙不在车上并未交出,李某对警察所出示的钥匙及拓号表示明显怀疑并指出错误,主办警察强硬拒绝。至审讯室坐于约束凳上从上午审讯至下午,强硬拒绝李某陈述申辩,对李某作出扣25分、罚款750元、扣留驾驶证、拘留12天、学习7天、重新考试科目一、重新考试科目三的一系列处罚。
拘留期间,李某被关押于资阳市350库拘戒所,与吸毒人员同关一室限制人身各方自由12天,采访时李某告诉记者,对此案深表不服,多数被拘留者表示小题大做处罚过重,怀疑警方有为完成相关指标任务获取相应奖金之嫌。部分人出现社会仇视情绪,部分人表示出所后要积极帮助警察接送小孩照看家人缓解工作压力。
截至最新采访日,李某正准备备考科目一......
小编在此提醒提醒广大驾驶员,认真积极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呼吁警方本着警民和谐的方针执法。特将本文上呈政府部门,希望给广大群众及当事人一个满意答复,深得民心。
感谢管理员!
感谢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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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公安局
关于“【“电动车”上路被扣25分罚750元扣驾驶证拘留12天学习7天重考科一科三】”网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在《资阳网》“我有话对市委书记、市长说”专栏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进行调查,我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在此次查处过程中依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对于本案中李某所驾驶的机动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机动车。
在此欢迎你到我单位查看事发现场情况及当事人李某接受调查时本人陈述的事发经过,同时希望你本着以还原真相为目的正确引导舆论,共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资阳市公安局
2016年8月26日

“烧油的小型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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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油的又是电动车,我搞糊涂了,到底是什么车?难道是车里的“阴阳人”?
1.烧油的肯定不是电动车。2.二手摩托车极有可能在出售前打磨并修改过车架号,这都是一些潜在的违法风险,使用前一定要先弄清楚。3.警察执法,不会无缘故采取强制措施。所以我们一定要积极配合,不能自认为有理就对抗执法,吃亏的是自己。4.“怀疑警方有为完成相关指标任务获取相应奖金之嫌”这种无端猜测最好不要用来作为证据。5.雁江交警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执法,净化交通环境,造福雁江人民,理应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
说得好!顶一个!

支持交警合法执法,现在特别多的电动车、燃油摩托车安全隐患多,且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就像路是自己家开的样,太恐怖了
支持·······